2020年8月24日,深市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。三年来,随着注册制改革持续发挥效能,创业板创新成长特色更鲜明,有效引导更多资本流入创新创业领域。
图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堂。新华社记者毛思倩 摄
注册制下新上市公司近9成为高新技术企业
(资料图)
三年来,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,深交所数据显示,创业板新上市公司中近9成为高新技术企业,超5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。
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主任马尧说:“创业板注册制下上市标准的包容性,更好地满足了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和需求。同时,发行更加市场化,促进了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更便捷地在创业板上市。”
注册制下,创业板进一步明确了优质创新创业企业的评价标准。
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,深交所一方面强调规范性和可操作性,从创新性和成长性等维度制定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、研发投入金额等评价指标;另一方面强调兼容性和灵活性,对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设置不同的标准,同时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设置了部分指标豁免适用的规定。
“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强化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,将更多资源导向符合国家战略的产业。”中信建投证券执委会委员、投行委主任刘乃生说,注册制改革以来,新增上市公司的创新活力更强,增长潜力更大,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显著提升。
深交所数据显示,注册制下新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实现营业收入21.27亿元,同比增长15.04%;超460家注册制下新上市公司实现盈利,占比超95%;超220家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。
在资本市场助力下,创业板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。统计显示,注册制下新上市公司2022年研发投入合计超300亿元,平均研发投入超6000万元,同比增长超20%。
全面实行注册制下创业板推进阳光审核
在科创板、创业板、北交所试点之后,2023年2月17日,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正式发布。
中金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王曙光说:“伴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推进,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启动,正式向优质的未盈利企业敞开大门,为相关创新创业企业进一步畅通了直接融资渠道。”
全面实行注册制下,如何围绕注册制改革目标和市场共性诉求进一步优化制度?据介绍,今年3月以来深交所开展“三阳光两促进”专项行动,推出涉及审核、监管、服务等环节的20余项具体举措,深化阳光审核、阳光监管、阳光服务。
打开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,可以便捷检索到审核过程中的每一份审核问询函、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回复、招股说明书等其他申报文件的动态。阳光审核下,畅通全流程多渠道公开机制是重点工作之一。
“阳光审核进一步深化了‘应见尽见’要求,对于疑难复杂问题可以与交易所进行当面并有效的沟通,有助于提高审核环节的沟通质效。”刘乃生说,同时,通过完善申报前“预沟通”制度,拟申报项目可提前沟通,避免因涉及现有规则难以判断等问题在申报后撤回或被否,有助于提升申报项目的质量。
相关改革使得企业的获得感提升。智飞生物董事长蒋仁生说:“审核环节不仅快速反馈审核意见,并且通过电话沟通、见面会等方式进一步加深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的了解,帮助我们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。”
据统计,今年以来,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已累计接待创业板在审企业来访沟通130余次;完成137单预沟通,同比增长近3倍。
推动更多社会资金支持创新创业
深交所数据显示,截至2023年8月23日,创业板共1311家上市公司,总市值近12万亿元。
其中,先进制造、数字经济、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企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尤为明显。截至8月23日,创业板共有先进制造上市公司380余家、数字经济上市公司300余家、绿色低碳上市公司170余家。
发挥直接融资功能,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以来,共53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注册生效。“注册制下创业板小额快速再融资机制灵活性强、融资流程短,能够帮助企业及时获得‘资本活水’,快速应对市场变化,实现发展的提质增效。”蒋仁生说。
据深交所统计,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,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参与投资创投机构家数、投资金额均有明显增长,分别是改革前的1.4倍和1.62倍,改革后创新资本投早投小信心得到增强。
经纬创投管理合伙人王华东说:“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为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上市渠道,也为创投机构提供了常态化、可预期的退出和流通路径,这提振了创投机构投资人的信心,推动更多社会资金支持创新创业。”
数据显示,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,境外投资者在创业板的投资规模和比例呈现增长。截至8月23日,创业板外资持股占比增加0.65个百分点至4.41%,其中深股通持股占比增加0.87个百分点。
同时,创业板投资产品谱系不断丰富,目前已发布指数33条。截至8月23日,创业板系列指数已开发基金产品67只,跟踪资金规模超1200亿元。
深交所表示,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开发更多创业板系列指数产品,便利投资者高效便捷地参与创业板投资,更好满足科技创新领域中长期资金配置需求。(记者姚均芳、卫韦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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